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相關實務見解
瀏覽人數:33513134人
1
旨:
機關以電子資料傳輸方式辦理採購,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並得以電子公文發送系統平台傳送決標結果或無法決標之理由
2
旨:
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有關機關辦理開、決標得採行之處理方式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