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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109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之執行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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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機關辦理電子化採購時,應符合政府電子採購網所建置機制及條件。為鼓勵機關積極參與,訂定 104 年推動目標達成率為 3% ,但得依實際辦理情形調整次年目標達成率
3
旨:
機關辦理工程採購,應考量工程性質及需求參考本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訂定契約,其中範本第 11 條第 2 款第 1 目、第 29 條、第 48 條及第 49 條係為廠商進度落後之處理機制(如本函所示),宜明訂於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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