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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有關松高路臨時平面、保儀路平面及永建市場旁平面停車場委託臺灣○○ 股份有限公司經營,該公司依契約約定要求終止契約,履約保證金孳息應否發還該公司乙案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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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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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為免各機關辦理技術服務或工程採購時有違法情事影響政府清廉形象,檢送「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資料提醒技術服務或工程廠商注意法令規定並請於投標前檢附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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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履約保證金於採購法之用途與保險損害填補間的不同,在於法律解釋上的差異,其中更含有懲罰性之違約金性質,因此,若廠商選擇以連帶保證保險單為履約保證金之繳納方法者,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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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機關所屬焚化廠若有 99.01.21 日所報導之「追活性碳/黑心活性碳」情形,應依保證金及其孳息不予發還、依契約規定辦理驗收、刊登政府採購公報等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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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已完成履約付款,並發還廠商履約保證金者,經上級機關核准,仍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且追償損失。但履約保證金如已全數發還,法並無明定須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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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要旨:
機關辦理採購之驗收,應注意相關文件之真實性。如發生由第三人以廠商代表名義代簽他人姓名情事,請刊登公報拒絕往來,並查察是否有借牌或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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