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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旨:
機關辦理以測繪業務為標的之勞務採購時,其招標應以免收押標金、保證金為原則
2
旨:
工程採購辦理保證金相關作業暫行規定
3
旨:
機關辦理營建工程,廠商應繳之履約保證金,以契約總價 10% 為上限。又廠商提出與保留額度同額之保證金擔保時,免扣保留款並應無息給付
4
旨:
各機關辦理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規定辦理保證金相關作業,規定說明
5
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0.07.23 以(90)工程企字第 90027777 號令發布有關政府採購法第 30 條保證金之補充規定,自 100 年 3 月 31 日起廢止
6
旨:
學校因規模太小及地理條件等因素,多次招商興建游泳池未果時,得依政府採購法之勞務採購方式辦理委外經營管理
7
旨:
辦理建築工程招標之契約得增訂預付款條文
8
旨:
有關依促參法規定辦理之案件,其押標金之收取與返還,促參法並未規範,應依個案公告招商文件之規定辦理
9
旨:
函頒「高雄市政府 (機關全銜) 電子採購作業要點」
10
旨:
有關採購法第三十條保證金補充規定
11
旨:
「各機關委託技術顧問機構承辦技術服務處理要點」委外設計依法辦理議價或比價應否規定繳納押標金疑義
12
旨:
政府採購法施行後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營繕工程之投標廠商得以銀行書面連帶保證繳納押標金
13
旨:
有關「政府採購法」規定事項之例外方式處理或釋示所面臨之問題
14
旨:
關於政府採購法第四十九、五十八、七十一條文疑義
15
旨:
郵局、農會、漁會或信用合作社簽發支票,委託其他銀行於見票時無條件支付與受款人或執票人者,得作為廠商繳納押標金及保證金之用
16
旨:
有關辦理承租辦公大樓採購之疑義
17
旨:
有關「政府採購法」規定之押標金及保證金繳納種類範圍疑義
18
旨:
有關廠商繳納押標金之方式疑義
19
旨:
機關以次低標廠商為最低標廠商者依法應先予發還原最低標廠之押標金
20
旨:
關於「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不適用於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
21
旨:
關於押標金、保證金繳納問題疑義
22
旨:
政府採購法施行後訂約者,其履約保證金之繳納方式
23
旨:
關於政府採購法執行疑義
24
旨:
關於「政府採購法」施行後之建議暨疑義
25
旨:
政府機關採購駐警保全業務押標金、履約保證金收付疑義
26
旨:
關於政府採購法執行疑義
27
旨:
關於機關允許得標廠商支領預付款,廠商於支領前應先提供同額預付款還款保證疑義
28
旨:
關於受機關委託辦理國際影展活動相關內容,適用政府採購法疑義
29
旨:
油氣採購得採限制性招標及應有之配套措施
30
旨:
機關以限制性招標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採購,除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第一項各款情形得免收押標金、保證金外,不分其屬國內或國外採購,仍應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廠商須繳納上開押標金、保證金
31
旨:
關於金融商品採購及日常理財作業適用「政府採購法」疑義
32
旨:
關於法律專論「由招標案例探討採購法的周延性」乙文,針對政府採購法規定論析之意見說明
33
旨:
檢送「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
34
旨:
自即日起尚未公告招標之採購,及流標或廢標後重行招標者,不得使用政府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及代替未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六條所定資格
35
旨:
財政部核准之「預付款保證金保證保險」及「保固保證金保證保險」之保險單得作為預付款還款保證及保固保證金
36
旨:
廠商依政府採購法以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履約保證金補充作業規定
37
旨:
更正財政部核准「預付款保證金保證保險」、「保固保證金保證保險」及「履約保證金保證保險」之日期
38
旨:
增訂「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連帶保證書格式」
39
旨:
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
40
旨:
各機關辦理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規定辦理保證金相關作業,茲補充及重申相關規定如說明
41
旨:
學校食品採購疑義說明
42
旨:
有關實驗台及實驗櫃標案擬依政府採購法不予發還履約保證金一案
43
旨:
修正「押標金/保證金連帶保證書格式」等
44
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範本」
45
旨:
函詢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廠商資格疑義
46
旨:
關於「以無實體公債作為押標金保證金之擔保」執行疑義
47
旨:
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遭勒令停業後,其出具之履約保證金保證保險單疑義
48
旨:
為促進原住民就業,各機關辦理限以原住民廠商為投標對象之採購,得免收取押標金
49
旨:
各機關辦理限以身心障礙者、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社福團體為投標對象之採購,建請考量其採購個案性質,依政府採購法第 30 條第 1 項規定免收取押標金、保證金
50
旨:
為健全履約保證金之效力,機關得視個案情形及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中規定之情形
51
旨:
不予發還之押標金,係指投標廠商依招標文件規定額度繳納之押標金,不含溢繳之部分
52
旨:
承攬公共工程規劃、設計、監造工作時,權益受損之疑義
53
旨:
關於為健全履約保證金效力,機關得視個案情形及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中加列規定之相關疑義
54
旨:
關於 96 年 3 月 22 日工程企字第 09600114640 號函示之執行疑義
55
旨:
「研商押標金保證金連帶保證書格式修訂事宜」會議紀錄
56
旨:
請彙整各機關適用政府採購法之案件,有依「押標金/保證金連帶保證書格式」第 2 點,請銀行給付押標金/保證金之保證額度時,銀行拒不付款之情形
57
旨:
函詢連帶保證銀行出具「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有效期間展延執行上之疑義
58
旨:
函示機關辦理工程採購關於查驗作業、押標金及保證金額度訂定等相關作業補充說明
59
旨:
政府採購案件之廠商得以「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 34 條規定訂定之各種表單繳納押標金或保證金,以「預付款保證金保證保險」及「保固保證金保證保險」所出單之保險單用以繳納預付款還款保證及保固保證金,其提出保證保險單須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
60
旨:
履約保證金於採購法之用途與保險損害填補間的不同,在於法律解釋上的差異,其中更含有懲罰性之違約金性質,因此,若廠商選擇以連帶保證保險單為履約保證金之繳納方法者,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為準
61
旨:
依據「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所指之優良廠商,係經主管機關認定,並於指定之資料庫公告者,若評等對象公司仍繼續存在者,應不生繼受優良廠商資格之情事
62
旨:
機關辦理災後復建工程採購,若因保險條件不合理而致無保險公司承保者,可於個案情形妥適擇定投保險種、訂定保險條件等事項條件下,自行投保或用作訂定條款及編列保險費之依據
63
旨:
機關委外辦理旅遊服務,屬勞務採購,依政府採購法及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之規定,得免收或予以減收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又機關應於規定期限內辦理驗收並付款,如有拖延情形者,應懲戒相關人員
64
旨: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 101 條第 1 項規定通知廠商,除第 6 款外,其他各款不以司法有罪判決為要件。又未於招標文件載明押標金不予發還及追繳時,應依採購人員倫理準則規定辦理
65
旨:
各機關辦理允許共同投標之採購案,應於招標文件載明由共同投標廠商共同繳納或由代表廠商繳納押標金及保證金,不得予以限縮
66
旨:
自 108 年 7 月 1 日起啟用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
67
旨:
檢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99 年第 3 季稽核監督各機關應行留意事項,包括準備招標文件、押標金保證金、決定招標方式、開標程序、審標程序、評選作業、底價訂定、決標程序、契約變更及驗收作業等事項
68
旨:
各機關辦理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規定辦理保證金相關作業規定說明
69
旨:
有關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履約保證金者,各機關應注意其有效期間,以確保機關權益
70
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範本」
71
旨:
原屬○○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之履約保證金連帶保證保險單是否仍具效力及被保險人之權益如何獲得保障
72
旨:
依政府採購法第 30 條之立法意旨,要求投標廠商繳納押標金為其原則,而例外則可依勞務、未達公告金額、議價方式、交易慣例及特性等情形,可免收保證金,故為維護經濟弱勢可酌量調降金額
73
旨:
函頒「高雄市政府 (機關全銜) 電子採購作業要點」
74
旨:
補充及重申各機關辦理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規定辦理保證金相關作業
75
旨:
進口軍用物品申請退還已納營業稅之作業規定
76
旨:
工程採購辦理保證金相關作業暫行規定
77
發文字號:
旨:
函詢連帶保證銀行出具「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有效期間展延執行上之疑義
78
旨:
關於「以無實體公債作為押標金保證金之擔保」執行疑義
79
旨:
有關政府採購法第 30 條第 2 項所定「無記名政府公債」,目前發行之「無實體公債」如何適用
80
旨:
原屬○○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之履約保證金連帶保證保險單是否仍具效力及被保險人之權益如何獲得保障
81
旨:
高雄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工程採購投標須知、注意事項、工程採購契約、施工說明書總則
82
旨:
為增加中小企業參與採購機會,機關辦理政府採購者,應參酌「政府採購法」有關免收押標金或保證金,如勞務採購、未達公告金額之工程、財物採購等情形
83
旨:
有關各機關運用派遣人力或自然人承攬相關事宜,應符合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勞動法令,以保障其權益
84
旨:
檢送「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押標金、保證金之收取及退還處理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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