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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旨:
關於監造單位受訓合格派駐現場人員,除委託監造契約另有規定外,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規定,監造單位於工程竣工時,即可向機關申請將其受訓合格派駐現場人員解除登錄,並可調至其他工程
2
旨:
依據「政府採購法」規定,訂定查核金額、公告金額及中央機關小額採購金額
3
旨:
有關「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子法」疑義
4
旨:
公立學校以代收代付款方式為學生代辦之採購應適用政府採購法
5
旨:
辦理驗收之相關疑義
6
旨:
有關政府採購法適用疑義
7
旨:
經濟部科技研究發展專案計畫辦理計畫變更適用政府採購法疑義
8
旨:
檢送「政府採購法規定須報上級機關核定核准同意備查事項上級機關權責一覽表」
9
旨:
修正「採購契約變更或加減價核准監辦備查規定一覽表」
10
旨:
重申各上級機關應依政府採購法第 12 條及「政府採購法規定須報上級機關核准核定同意備查事項上級機關權責一覽表」規定,善盡上級機關權責
11
旨:
各機關因海棠颱風造成水災災害需緊急處置之採購事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 105 條第 1 項第 2 款及「特別採購招標決標處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12
旨:
修正「政府採購法規定須報上級機關核准核定同意備查事項上級機關權責一覽表」
13
旨:
關於地方首長選舉當選就職後,原於新任首長就職前已得標廠商之負責人為新任首長胞兄,其適用政府採購法第 15 條之疑義
14
旨: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須報上級機關核准核定同意備查事項上級機關權責一覽表」中,政府採購法第 56 條第 3 項採「逐案核准」之執行方式
15
旨:
政府採購法第 85 條之 3 第 2 項所稱「上級機關」之意涵
16
旨:
函詢欲利用臺灣銀行「公共工程用鋼筋」共同供應契約於執行時相關疑義
17
旨:
機關利用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公共工程用鋼筋時,於執行上之相關疑義
18
旨:
修正「政府採購法規定須報上級機關核准核定同意備查事項上級機關權責一覽表」,刪除其中政府採購法第第十二條第一項之情形
19
旨:
有關審計部 98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政府採購缺失,共有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於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時,漏未報請上級機關監辦等 8 項缺失
20
旨:
廢止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發布之機關辦理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及限制性招標等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公開評選規定規定;並自 97.05.22 日生效
21
旨:
檢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之「公開評選技術服務廠商作業流程」,適用於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9 款限制性招標遴選技術服務廠商之技術服務案件
22
旨:
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58 條第 1 項第 2 款辦理之案件,其決標程序適用政府採購法第 12 條及第 13 條之監辦,得通知其他未得標廠商到場減價,並註明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23
旨:
機關執行政府採購法第 12 條「上級機關派員監辦」之規定,如稽核委員或稽查人員係招標機關人員者,則得本於職權指派所屬機關人員代表擔任監辦人員
24
旨: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 72 條規定辦理減價收受,其減價計算方式,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98 條定有明文,其減價之金額無須訂定底價,與限制性招標之議價程序有異
25
旨:
有關依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9 款規定準用準用最有利標辦理廠商評選,議價階段不訂底價之執行疑義
26
旨:
為避免機關辦理選擇性招標發生違反政府採購法規之情形,特將各種可能發生之違失情形臚列如「選擇性招標錯誤行為態樣」,各機關勿犯相同錯誤
27
旨:
為加強機關內部控制及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等原則,機關利用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購,如依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第 9 條第 5 項規定,洽訂約廠商提供更優惠之價格或條件,得參照政府採購法第 12、13 條監辦規定,由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
28
旨:
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42 條第 1 項第 1 款但書規定,洽由其他具有專業能力之機關代辦採購,應由洽辦機關之上級機關洽請代辦機關之上級機關代行監辦職權
29
旨:
依據政府採購法修正「訂定查核金額、公告金額及中央機關小額採購金額」,並自 112.01.01 生效
30
旨:
檢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99.03.23 召開之「研商審計部調查各級政府辦理採購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暨上級機關權責實施情形」會議記錄,其中有關電腦資訊系統提醒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應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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