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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旨:
花蓮縣政府為振興原住民產業經濟活動,提昇原住民生活能力特訂定花蓮縣政府振興原住民產業經濟補助要點
2
旨:
修正「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補助作業要點」部分規定
3
發文字號:
旨:
訂定「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九十四年度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地方文化館計畫』作業要點」、「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九十四年度補助民間文化館作業要點」
4
發文字號:
旨:
內政部九十一年三月十九日台內中社字第○九一○○七四八七○號函之說明
5
旨:
機關委託辦理工程規劃、設計、評估等技術服務涉及測繪工作部分,分開招標
6
旨:
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內有關營造工程管理費提列標準會議紀錄
7
旨:
函詢立體停車場新建工程因設計、監造分開招標,由二家不同廠商辦理,關於權責如何劃分疑義
8
旨:
請督促所屬工程單位務必確實依政府採購法及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等規定辦理
9
旨:
機關辦理採購時,如採購「商品檢驗法」所定應施以檢驗者,請注意經授標字第09320050070號函釋規定
10
旨:
中央機關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之工程採購,如地方政府依「中央機關已訂約工程因應國內營建物價變動之物價調整處理原則」辦理而有不足款項者依說明二辦理
11
旨:
機關委託辦理技術服務,其有規劃、設計錯誤或監造不當情事,如屬承辦技師或建築師之責任,應依各該專技人員法規,提報各該專門技術人員主管機關予以懲戒
12
旨:
機關委託辦理技術服務,其有規劃、設計錯誤或監造不當情事,如屬承辦技師或建築師之責任,應依各該專技人員法規,提報各該專門技術人員主管機關予以懲戒
13
旨:
補充說明 95 年 2 月 27 日工程企字第 09500069150 號函之目的及執行上應注意事項
14
旨:
有關熱拌再生瀝青混凝土廠商家數較少時於標案規定需採熱拌再生瀝青混凝土之執行方式乙案
15
旨:
檢送「辦理工程標案採用熱拌再生瀝青混凝土時,投標廠商檢附經審查認可之熱拌再生瀝青混凝土廠證明文件之時機」檢討會議紀錄
16
旨:
檢送「中央部會各機關辦理瀝青混凝土再生利用九十二年度執行情形檢討」會議紀錄
17
旨:
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計畫之法規適用原則
18
旨:
請釋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2 年 11 月 18 日「有關熱拌再生瀝青混凝土相關政策作法之檢討」會議結論第三項
19
旨:
有關再生瀝青混凝土相關執行疑義
20
旨:
有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確保公共工程品質,招標文件明訂委辦專案管理廠商、委辦監造廠商及承攬廠商之品質缺失懲罰性違約金相關規定
21
旨:
為避免營造業缺工影響公共工程人力資源有效利用,各機關應確認所屬辦理公共工程之缺工情形
22
旨:
請各機關配合,確實調查並估算至 96 年底可能缺少之預拌混凝土及砂石數量
23
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提高公共工程執行效率與品質,建置「公共工程廠商履歷」資料,機關辦理招標時可供內部參考使用,但不作為廠商對外之證明文件
24
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各科技師執業範圍「大地工程科」執業範圍誤繕部分及相關解釋
25
旨:
有關機關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計畫之法規適用原則
26
旨:
有關熱拌再生瀝青混凝土廠商家數較少時於標案規定需採熱拌再生瀝青混凝土之執行方式乙案
27
旨:
關於公共工程採購之工程款隨物價指數調整及變更估驗付款方式之規定
28
旨:
制定「擴大公共建設振興經濟暫行條例」時,通過三項附帶決議
29
發文字號:
旨:
各工程主辦機關於辦理電力 (水電) 工程招標,有關電器承裝業廠商基本資格勿再要求與台灣電力公司簽訂之營業契約並請檢附電氣工程公會當年度會員證書
30
旨:
修訂之營造 (安裝工程) 綜合保險相關「第三人意外責任險」暨「僱主意外責任險」保費核算參考表
31
旨:
檢送為減緩 91 年所發生之重大理賠案,由財團法人工程保險協進會所訂定之「營造綜合保險各類工程參考費率及自負額表」及「安裝工程綜合保險各類工程參考費率及自負額表」之修正版本
32
旨:
函釋營造業法所稱之查驗工程是否包括估驗疑義
33
旨:
公告受理「營造業法施行前領有建築工程管理甲級或乙級技術士證者回訓課程講習」受託單位申請案
34
旨:
函詢零星工程類別疑義及其是否需申繳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案
35
旨:
為補助民間團體辦理警政相關活動,特訂定「花蓮縣警察局受理民間團體申請補助辦理警政相關活動作業要點」
36
旨:
關於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37
旨:
釋示優良營造業評選及獎勵辦法第十三條所稱公共工程招標機關範圍疑義
38
旨:
委託金融機構辦理代收款,其有支付手續費者,屬勞務採購,適用政府採購法
39
旨:
有關公墓公園化代喪家收取作墓塚工程費辦理工程發包疑義
40
旨:
發行商業本票、銀行承兌匯票暨承作一般短期融資保證及衍生性金融商品等適用政府採購法疑義
41
旨:
有關於投標文件規定應具名之處漏蓋印章適用政府採購法疑義
42
旨:
有關辦公大樓水電維修合約續約案是否適用政府採購法疑義
43
旨:
辦理各項藝文活動,支付出席人員之出席、評審費用等,適用政府採購法
44
旨:
檢送台灣公營事業機構購料業務座談會第四十五屆第十一次會議紀錄
45
旨:
因應政府採購法及子法之修正刪除不符合現行法令之解釋函
46
旨:
檢送「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二條及第二十八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47
旨:
修正發布「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
48
旨:
檢送本會九十二年六月十九日「研商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投保專業責任險之最低保險金額」會議紀錄
49
旨:
有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中進場材料與成品之所有權歸屬疑義
50
旨:
修正各科技師執業範圍「大地工程科」執業範圍誤繕部分及相關解釋
51
旨:
因應「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施行,建置「採購專業人員師資資料庫」及「採購專業人員資料庫」
52
旨:
機關辦理採購時,如採購「商品檢驗法」所定應施以檢驗者,請注意經濟部九十三年三月一日經授標字第09320050070號函釋規定
53
旨:
有關名稱未有「技術」二字,應如何處理及避免影響會員投標權益
54
旨:
中央機關共同供應契約得增列適用機關得與得標商合意指定由得標商分支機構銷售貨物或勞務予適用機關,並應由實際銷售之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交付適用機關之有關說明
55
旨:
公立學校設施之委外營運,應依促參法規定辦理
56
旨:
關於就「便利商店禮券」共同供應契約所提憑證開立、核銷疑義
57
旨:
檢送「採購契約訂有廠商賠償責任案例」,各機關訂定採購契約,得視案件特性參考辦理
58
旨:
中央機關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之工程採購,如地方政府依「中央機關已訂約工程因應國內營建物價變動之物價調整處理原則」辦理而有不足款項者依說明二辦理
59
旨:
各機關辦理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建議將廠商主要工作人員具備政府採購法專業知識之情形納入評選項目
60
旨:
關於蘭嶼、綠島等偏遠地區之公有建築物工程委託技術服務案之計費疑義
61
旨:
機關委託辦理技術服務,其有規劃、設計錯誤或監造不當情事,如屬承辦技師或建築師之責任,應依各該專技人員法規,提報各該專門技術人員主管機關予以懲戒
62
旨:
機關委託辦理技術服務,其有規劃、設計錯誤或監造不當情事,如屬承辦技師或建築師之責任,應依各該專技人員法規,提報各該專門技術人員主管機關予以懲戒
63
旨:
各機關辦理技術服務採購或工程採購,建議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分別於投標時、開工前檢附相關切結書
64
旨:
重申各機關辦理統包工程而有委託專案管理者,應將相關權責訂明於契約中
65
旨:
重申各機關辦理公有建築物之設計競圖時,應確實依建築法第 13 條規定辦理
66
旨:
據報載中國鋼鐵公司辦理之採購,有廠商偽造行政院院長室名義行文公司董事長,要求標案應重新報價,請注意防範類似情形
67
旨:
廠商重大職業及品質查核情形納入評選參考
68
旨:
重申機關辦理工程採購之工程款隨物價指數調整規定如說明
69
旨:
檢送「縣(市)政府辦理污水下水道工程之採購方式座談會」會議紀錄
70
旨:
檢送「公共工程規劃設計成果審查作業建議事項表」
71
旨:
機關辦理工程採購之工程款隨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
72
旨:
為避免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間因機關無預算支付工程款或尚未取得工程所需用地,致工程延宕,機關辦理公共工程招標前應先確定預算來源及施工用地取得
73
旨:
各機關於各種公共工程竣工後,應辦理各公共工程維護管理事宜之處理原則
74
旨:
機關辦理工程採購之標的屬營造業法第 8 條所載專業工程項目如何辦理之說明
75
旨:
各機關辦理技術服務廠商評選,應將廠商主要工作人員具備政府採購法專業知識之情形納入評選項目
76
旨:
各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財物採購前,先填妥「機關辦理財物採購前自我檢核表」
77
旨:
有關「建立工程仲裁配套機制」辦理情形
78
旨:
為節省政府採購經費,各機關避免重複採購相同電腦軟體之配合辦理事項
79
旨:
機關辦理電腦軟硬體之後續維修服務採購之相關配合辦理事項
80
旨:
機關辦理資訊服務採購於招標文件訂定相關保密規定者之配合辦理事項
81
旨:
補充說明 95 年 2 月 27 日工程企字第 09500069150 號函之目的及執行上應注意事項
82
旨:
修正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基礎班考試方案,並自 9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83
旨:
因應中國暫時禁止天然砂出口,行政院砂石供需專案小組決議重新啟動「國內砂石及預拌混凝土缺料情形通報表」
84
旨:
補充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示之有關物價調整之參考執行方式
85
旨:
機關委託辦理工程規劃、設計、評估等技術服務涉及測繪工作部分分開招標
86
旨:
政府勞務採購向得標廠商查察及宣導勞動者權益事項說明
87
旨:
各機關辦理工程採購,因不可歸責於廠商原因,致契約變更延長履約期限時,其物價指數調整方式
88
旨:
因鋼筋價格上漲波動,為瞭解國內供需情形及是否應有調節出口機制之必要,召開會議研商,並檢送「國內鋼筋供需事宜」會議紀錄
89
旨:
機關辦理財物或勞務採購,如允許廠商派遣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提供服務時相關應配合之注意事項
90
旨:
因工程材料價格大幅上漲,為避免廠商承擔過大風險以利工程順利進行,若工程材料占工程預算金額比率大者,請另案招標
91
旨:
檢送法務部研編之「中央機關最有利標決標案件執行情形檢討分析專報」乙份
92
旨:
有關公共工程採購案件之契約不應禁止依物價指數調整工程款之規定,得以營建物價總指數超過 2.5%、中分類項目指數超過 5%及個別項目指數超過 10 %等物價調整方式辦理,其工程材料費用占工程預算金額比率較大者,應另案辦理招標
93
旨:
鑑於近期工程材料價格大幅上漲,致使部分公共工程進度及品質受影響並易生履約爭議,故擬定相關調整物價指數配合措施,請各機關配合說明事項辦理
94
旨:
為利各機關洽詢工程人員之經驗及專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已建置「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九職等以上工程退休人員資料庫」,可於填列同意書後函送退休前 9 職等以上主管之職務,並 10 年內無記過以上處分之人員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5
旨:
檢送政府採購協定(GPA) 之門檻金額,並為配合其他 GPA 締約國下次通知時間,該換算通知時效至 99.12.31 日止
96
旨:
檢送機關辦理文化創意採購缺失態樣,如違反政府採購法第 1、3、7條之事前規劃欠周延:因不符規定而使決標後撤銷而產生問題,等 13 項,請勿違犯,並加以改正
97
旨:
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2.10.13 日有關機關辦理 ISO 9000、ISO 14001 系統之「輔導建制」和「申請驗證」應分案分別招標之規定
98
旨:
機關辦理災後復建工程採購,若因保險條件不合理而致無保險公司承保者,可於個案情形妥適擇定投保險種、訂定保險條件等事項條件下,自行投保或用作訂定條款及編列保險費之依據
99
旨:
機關辦理工程採購,為杜爭議,應依新修正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為契約訂定依據
100
旨:
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間設立分支機構者,於報經機關同意並辦理契約變更程序後,廠商方得指定由該分支機構履約,並依稅捐相關法令開立憑證請款,在未經機關同意者,不得逕予辦理
101
旨:
訂定「採購業務」內部控制制度共通性作業範例,機關得視業務性質彈性調整
102
旨:
檢送政府採購協定(GPA )門檻金額文件,並為配合其他 GPA 締約國下次通知時間,其換算通知時效自 102.01.01 起至 103.12.31 止
103
旨:
為助達成如期完工並加速公共工程執行之目標,各地方政府應就公共設施應有的使用年限、發包前完成前置作業、加速採購作業等事項,預先做好規劃及專案準備
104
旨:
為提醒相關機關注意,進而防止發生違約、違法等情形,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已建置「警示機制」,並截至 102.08 月止,已完成包含近 1 年以底價得標件數達 50 件以上廠商名單等 8 項警示報表
105
旨:
為加強機關內部控制及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等原則,機關利用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購,如依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第 9 條第 5 項規定,洽訂約廠商提供更優惠之價格或條件,得參照政府採購法第 12、13 條監辦規定,由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
106
旨:
有關機關辦理採購採最有利標或準用最有利標決標之評選,遇總評分最高、序位第 1 或價格與總評分商數最低之廠商,有 2 家以上相同且均得為決標對象,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辦理抽籤方式之建議
107
旨:
機關辦理採購評選之作業程序,應妥善規劃執行細節及維持採購評選會議秩序,並應避免臨時變更原評選程序內容,俾使採購評選程序順利進行
108
旨:
檢送「辦理工程標案採用熱拌再生瀝青混凝土時,投標廠商檢附經審查認可之熱拌再生瀝青混凝土廠證明文件之時機」檢討會議紀錄
109
旨:
檢送「中央部會各機關辦理瀝青混凝土再生利用九十二年度執行情形檢討」會議紀錄
110
旨:
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計畫之法規適用原則
111
旨:
請釋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2 年 11 月 18 日「有關熱拌再生瀝青混凝土相關政策作法之檢討」會議結論第三項
112
旨:
有關再生瀝青混凝土相關執行疑義
113
旨:
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妥訂工程招標文件等相關規定
114
旨:
有關加強查核所屬採最有利標之工程採購品質及進度執行成效
115
旨:
為避免營造業缺工影響公共工程人力資源有效利用,各機關應確認所屬辦理公共工程之缺工情形
116
旨:
為避免發生相關採購缺失,彙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於 102 年第 4 季,稽核監督各機關採購所見錯誤行為態樣
117
發文字號:
旨:
統包新建工程中有關公共藝術設置及其經費編列
118
旨:
本案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3.08.06 工程企字第 09300314750 號函,屬收入性招標事項,依該函意旨似不適用政府採購法,又中央法律規定委託經營係適用促參法,依該法第 48 條,亦明定不適用政府採購法規定
119
旨:
如於原招標契約成立後,欲以新修正之甄選須知重新審查該投資人之財務能力,則除原招標須知已有保留條款之規定外,否則影響該投資人已取得之招標契約權利,似應取得契約當事人之同意始得為之
120
旨:
為確保公共工程品質,進而維護民眾權益各機關應嚴予督促監造單位及施工廠商等相關人員對於履約派駐之情形,並落實工地職務之執行
121
旨:
為建立與各界溝通平台,提升公共工程品質,落實馬總統愛台 12 項建設,並提供各界雙向交流之窗口,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將於 8 月 6 日正式發行月刊性質之「公共工程電子報」,預定於每月第一週週三發行
122
旨:
政府採購協定已於 98.7.15 對我國生效,為擴大市場開放及應,新北市政府納為政府採購協定(GPA) 之適用機關,因此,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特訂定「新北市政府–WTO 政府採購協定(GPA) 說明」,並將說明置於本府採購處網站(www.cop.ntpc.gov.tw) 法規天地供各機關下載參考使用之
123
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便利執行各項工程採購作業,使監工及工程經辦人員於遭受暴力威脅時,採取適當應變處置措施,避免危害發生,進而維護人員安全及確保公共工程品質,特訂定「監工及工程經辦人員遭遇暴力威脅標準處理程序」供各機關參考採行之
124
旨:
新北市政府為便利其所屬各機關以統包最有利標方式辦理工程採購案,訂定「新北市各機關統包工程契約書範本」,並公布於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網站供各機關下載利用
125
旨:
有關「公務機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共同供應契約案,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等辦理者,已簽署契約,可供各機關利用,並自 102.05.30 起至 103.04.30 止
126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已簽署「公務車輛」共同供應契約案,可供各機關、學校於 102.07.09 日起至 103.06.30 日止利用
127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已簽署「印刷機原廠油墨、版紙及零配件」共同供應契約案,可供各機關、學校於 102.07.22 日起至 103.08.31 日止利用
128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已簽署「公務車輛」共同供應契約案,可供各機關、學校於 102.07.25 日起至 103.06.30 日止利用
129
旨:
有關「電腦週邊設備用品」共同供應契約案,臺灣銀行採購部已代理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並已簽署契約,即可供各機關利用,契約自 102.8.6 起生效
130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印表機回收再利用碳粉匣」共同供應契約案,契約業已簽署,可供各機關利用,契約期間自 102.09.26 起生效
131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等機關辦理集中採購「防治紅火蟻藥劑」共同供應契約案,契約業已簽署,可供各機關利用,契約期間自 102.10.04 起至 104.09.30 日止
132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辦理「冷氣機」共同供應契約案,契約業已簽署,可供各機關利用,契約期間自 102.10.01 起至 1 03.06.30 日止
133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辦理「車輛(汽、機車)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契約業已簽署,可供各機關利用,契約期間自 102 .11.01 起生效
134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辦理「電視機等設備」共同供應契約案,契約業已簽署,可供各機關利用,契約期間自 102.10.09 起至 103.06.30 日止
135
旨:
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自 102.10.15 日起暫停相關材料測試中心之認證資格三個月
136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辦理「一年期國內出版之期刊(雜誌)」共同供應契約案,契約業已簽署,可供各機關利用,契約期間自 102.10.16 起至 103.08.31 日止
137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辦理「禮券(提貨券)」共同供應契約案,契約業已簽署,可供各機關利用,契約期間自 102.10.17 起生效
138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已代理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等辦理「省水器材」共同供應簽署契約,自 102.11.01 日起至 103.09.30 日止可供各機關使用
139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已代理交通部等機關辦理「五金日常用品」共同供應簽署契約,自 102.11.20 日起至 103.10.31 日止可供各機關使用
140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已代理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保全(警衛勤務)」」共同供應簽署契約,自 102.12.04 日起至 103.12.31 日止可供各機關使用
141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已代理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簽署辦理「電腦軟體」共同供應契約,自 102.12.10 日起至 103.11.30 日止可供各機關使用
142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已代理衛生福利部簽署辦理「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 AED) 套裝組」共同供應契約,自 102.12.19 日起至 103.12.31 日止可供各機關使用
143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已代理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等簽署「投影機、銀幕、電漿/ 液晶顯示器等 6 組」共同供應契約,自 102.12.19 日起至 103.09.30 日止可供各機關使用
144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已代理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等簽署「傳真機耗材」共同供應契約,自 102.12.25 日起至 104.01.31 日止可供各機關使用
145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已代理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等簽署「印刷設備」共同供應契約,自 103.01.01 日起至 103.12.31 日止可供各機關使用
146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等簽署「飲水機」共同供應契約,自 103.01.09 日起至 104.01.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利用
147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已代理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等簽署「車用電池」共同供應契約,自 103.03.01 日起可供各機關使用
148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等簽署之「電腦印表機耗材」共同供應契約,自 103.03.05 日起生效,可供各機關利用
149
旨:
「103 年度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共同供應契約案,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已代理簽署契約,至 103.12.31 日止可供各所屬機關(構)、學校使用
150
旨:
外交部所辦理之「因公赴國外出差或返國述職人員綜合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3.04.01 日起至 104.03.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利用
151
旨:
有關「公務機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共同供應契約案,臺灣銀行採購部已代理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並業已簽署契約,即可供各機關利用,契約期間自 103.06.30 起至 104.04.30 止
152
旨:
「洗衣機」共同供應契約案已由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契約,各機關、學校等自 103.09.01 日起至 104.04.30 日止可利用
153
旨:
「襪子」共同供應契約案已由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契約,各機關、學校等自 103.08.29 日起至 104.09.30 日止可利用
154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等簽署之「車輛、機械用輪胎」共同供應契約,自 103.09.22 起至 104.05.31 日止可供使用
155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電冰箱」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3.09.25 日起至 104.04.30 日止可供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利用
156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公務車輛」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3.09.29 日起至 104.09.30 日止可供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利用
157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影印機」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3.10.03 日起至 104.09.30 日止可供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利用
158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新北市政府簽署之「印刷機原廠油墨、版紙及零配件」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3.10.14 日起至 104.08.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使用
159
旨:
103 年度「電腦週邊設備用品」共同供應契約已由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自 103.11.03 日起至 104.05.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等利用
160
旨:
「志工意外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臺灣銀行採購部已代理簽署,機關自 103.11.06 日起 2 年可利用
161
旨:
「禮券(提貨券)」共同供應契約案臺灣銀行採購部已代理簽署,各機關、學校自 103.11.10 日起至 104.11.30 日止可利用
162
旨:
「冷氣機」共同供應契約案臺灣銀行採購部已代理各機關、學校簽署,相關機關、學校自 103.11.10 日起至 104.09.30 日止可利用
163
旨:
「印刷機用油墨、版紙」共同供應契約案臺灣銀行採購部已代理各機關、學校簽署,相關機關、學校自 103.11.07 日起至 104.10.31 日止可利用
164
旨:
「保全(警衛勤務)」共同供應契約案已由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契約,自 104.01.01 日起至 104.12.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等使用
165
旨:
「電視機等設備」共同供應契約案已由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契約,自 103.12.15 日起至 104.08.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等使用
166
旨:
「二手影印機租賃」共同供應契約案已由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契約,自 103.12.16 日起至 104.12.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等使用
167
旨:
「一年期國內出版之期刊(雜誌)」共同供應契約案已由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契約,自 103.12.18 日起至 104.12.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等使用
168
旨:
「車輛(汽、機車)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已由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契約,自 103.12.24 日起至 104.11.30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等使用
169
旨:
「中華民國政府採購卡發卡等服務」共同供應契約案已由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契約,自 104.01.01 日起至 105.12.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等使用
170
旨:
「電腦設備用品」共同供應契約案已由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契約,自 103.12.22 日起至 104.07.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等使用
171
旨:
「油品」共同供應契約案已由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契約,自 104.01. 01 日起至 105.12.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等使用
172
旨:
關於政府採購法之執行疑義洽詢
173
旨:
中央信託局購料處代理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等辦理九十三年度五金日常用品集中採購案
174
旨:
有關機關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計畫之法規適用原則
175
旨:
機關辦理財物出租、變賣等收入性之招標,不適用政府採購法,其招標文件內容不得引用本法有關救濟與不良廠商處分之規定,以杜爭議
176
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如何善用採購法,以達採購效益最佳化」研討會相關資料,公開於網站,可供利用
177
旨:
機關委託辦理工程規劃、設計、評估等技術服務涉及測繪工作部分,分開招標
178
旨:
有關審計部調查各級政府機關民國 92 年度公告金額以上工程採購以最有利標辦理情形之說明
179
發文字號:
旨:
有關辦理工程採購業務人員,得否認定為「地方各級行政機關工程獎金支給原則」第 2 點所規定之「實際從事工程業務」人員
180
旨:
重申關於政府採購法執行之疑義,應先向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或交通部專責採購單位洽詢
181
旨:
修正「臺北市政府辦理共同供應實施要點」
182
旨:
檢送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彙集編訂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彙編」,各機關學校辦理採購業務時,應參照本彙編經驗,以提申採購效率及品質,降低缺失之發生
183
旨:
上級機關對所屬機關、學校辦理採購有督導、監辦及釋疑之責,各一級機關所轄機關、學校如有該法及子法疑義,應先詢直屬上級機關,就疑義進行研析回復採購機關,若仍有疑義,再由上級機關函請臺北市政府釋示
184
旨:
機關辦理設施設備維護勞務採購,如水電、空調等案件,為避免誤判為資訊服務採購,應依政府採購標的分類代碼表正確選擇標的分類代碼登載於招標公告
185
旨: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採購,有關支付預付款事宜,回歸採購契約、政府採購法及其子法等相關規定,由機關視案件性質及實際需要訂定,除特殊個案及機關另有規定者外,一律免報府核定
186
旨:
函示辦理採購案有關廠商所提疑義或異議,應先向本府採購局洽詢
187
旨:
為確保採購資訊之透明化、公開化,及健全採購內部控制機制,請貴單位辦理採購招標及決標資訊時,確實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處理
188
旨:
檢送「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範本」及「投標標價清單範本」修正版
189
旨:
關於政府採購法之執行疑義洽詢
190
旨:
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公務機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共同供應契約,業已簽署契約,可供本府各單位暨所屬一、二級機關、國民中小學及本縣各鄉鎮市公所之適用機關利用
191
旨:
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採購「電視機等影音設備等共 6 組 22 項」共同供應契約業已簽署契約可供臺南縣政府各單位暨所屬一、二級機關、國民中小學及本縣各鄉鎮市公所之適用機關利用
192
旨:
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採購「影印機六組」共同供應契約業已簽署契約可供臺南縣政府各單位暨所屬一、二級機關、國民中小學及本縣各鄉鎮市公所之適用機關利用
193
旨:
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代辦採購「傳真機 3 組」共同供應契約業已簽署契約可供本府各單位暨所屬一、二級機關、國民中小學及本縣各鄉市公所之適用機關利用
194
旨:
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採購「辦公桌、椅、公文櫃、屏風等 3 組共 129 項(定製品)」共同供應契約業已簽署契約可供本府各單位暨所屬一、二級機關、國民中小學及本縣各鄉鎮市公所之適用機關利用
195
旨:
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採購「95 年度投影機、投影銀幕及電漿顯示器」共同供應契約業已簽署契約
196
旨:
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採購「電冰箱共 6 項」共同供應契約業已簽署契約
197
旨:
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採購「冷氣機共 6 組 43 項」共同供應契約,業已簽署契約
198
旨:
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採購「95 年度第 1 次電腦設備用品案」業已簽署契約
199
旨:
檢送「因應國內鋼筋價格變動之物價調整處理原則」
200
旨:
中央機關於 93 年 12 月 31 日以前決標之工程採購,繼續適用「中央機關已訂約工程因應國內營建物價變動之物價調整處理原則」,原則之「壹、處理措施」三之 (一) 所載適用期限配合調整為 95 年 12 月 31 日
201
旨:
地方機關於 93 年 12 月 31 日以前決標之工程採購,得繼續準用「中央機關已訂約工程因應國內營建物價變動之物價調整處理原則」,原則之「壹、處理措施」三之 (一) 所載適用期限配合調整為 95 年 12 月 31 日
202
旨:
中央機關於 93 年 12 月 31 日以前決標之工程採購,繼續適用「中央機關已訂約工程因應國內營建物價變動之物價調整處理原則」,適用期限並配合調整至該工程完工為止
203
旨:
地方機關於 93 年 12 月 31 日以前決標之工程採購,得繼續準用「中央機關已訂約工程因應國內營建物價變動之物價調整處理原則」,適用期限並配合調整至該工程完工為止
204
旨:
公務車輛,倘依「政府採購法」程序辦理委外,其使用及管理得否免依「事務管理規則」車輛管理之相關規定辦理
205
旨:
制定「擴大公共建設振興經濟暫行條例」時,通過三項附帶決議
206
旨:
關於政府採購法之執行疑義
207
旨:
有關「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94 年度執行目標達成率
208
發文字號:
旨:
為防範大陸地區人民在臺非法打工,對機關可能造成之危害,請予清查並轉知所屬有關規範,適時防處
209
旨:
「機關內部中英文雙語標示牌」共同供應契約案已由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契約,自 103.12.25 日起至 104.09.30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等使用
210
旨:
「五金日常用品」共同供應契約案已由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契約,自 104.01.23 日起至 105.01.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等使用
211
旨:
「印刷設備」共同供應契約案已由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契約,自 104 .01.28 日起至 105.01.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等使用
212
旨:
「投影機、銀幕等 5 組」共同供應契約案已由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契約,自 104.02.02 日起至 105.02.0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等使用
213
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包含「採購業務」內部控制制度共通性作業範例之「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項目和「統包作業」作業項目;並各機關採購所見缺失彙整將定期公布於工程會網站
214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等簽署之「印表機回收再利用碳粉匣」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4.02.11 日起至 104.12.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使用
215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毛巾」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4.02.26 日起至 105.02.28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16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辦公桌、辦公椅、公文櫃及屏風」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4.02.17 日起至 104.12.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17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高效率省能照明設施」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 04.02.26 日起至 104.11.30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18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辦公用紙」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4.03.05 日起至 105.02.28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19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專用電池」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4.03.16 日起至 105.03.15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20
旨:
新北市政府修正「新北市各機關工程契約書範本」(104 年 4 月版),並應依照不同之特性及實際需要修改相關範本後再行利用
221
旨:
外交部辦理「因公赴國外出差或返國述職人員綜合保險」(區分為不含歐盟申根地區之「一般險」及含歐盟申根地區之「申根險」)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4.05.01 日起至 105.04.30 日止可供使用
222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等簽訂辦理「公務機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共同供應契約,自 104.05.12 日起可供利用
223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等簽訂辦理「寢具」共同供應契約,自 104.05.15 日起可供利用
224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等簽訂辦理「飲水機」共同供應契約,自 104.05.22 日起可供利用
225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等簽訂辦理「飲水機」共同供應契約,自 104.05.22 日起可供利用
226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等簽訂辦理「二手影印機租賃」共同供應契約,自 104.05.29 日起可供利用
227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等簽訂辦理「冷氣機清洗保養」共同供應契約,自 104.06.11 日起可供利用
228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等簽訂辦理「傳真機」共同供應契約,自 104.06.15 日起可供利用
229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等簽訂辦理「電腦印表機耗材」共同供應契約,自 104.06.25 日起可供利用
230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等簽訂辦理「租賃影印機」共同供應契約,自 104.06.30 日起可供利用
231
旨:
新北市政府修正「新北市各機關統包工程契約書範本」(104 年 6 月版)
232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等簽訂辦理「電冰箱」共同供應契約,自 104.07.06 日起可供利用
233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等簽訂辦理「洗衣機」共同供應契約,自 104.07.21 日起可供利用
234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等簽訂辦理「傳真機及影印機耗材」共同供應契約,自 104.08.05 日起可供利用
235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等簽訂辦理「電腦週邊設備用品」共同供應契約,自 104.08.20 日起可供利用
236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等簽訂辦理「印刷機原廠油墨、版紙及零配件」共同供應契約,自 104.09.01 日起可供利用
237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機關內部中英文雙語標示牌」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4.10.01 日起至 105.09.30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38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公務車輛」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4.10.19 日起至 105.10.18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39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襪子」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4.10.23 日起至 105.09.30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40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電腦設備用品」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4.10. 20 日起至 105.06.30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41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電視機」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4.11.05 日起至 105.07.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42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印刷機用油墨、版紙」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 04.11.10 日起至 105.10.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43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禮券(提貨券)」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4.1 2.01 日起至 105.11.30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44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影印機」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4.11.27 日起至 105.11.30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45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車輛(汽車、機車)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4.12.01 日起至 105.11.30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46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公務車輛駕駛人力勞務工作委託外包」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01.01 日起至 105.12.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47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保全(警衛勤務)」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 .01.01 日起至 105.12.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48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機關內部中英文雙語標示牌」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4.10.01 日起至 105.09.30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49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T5 燈具」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01.12 日起至 105.11.30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50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印刷設備」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01.20 日起至 106.01.19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51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辦公用紙」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03.08 日起至 106.01.07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52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冷氣機」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03.18 日起至 105.10.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53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車輛、機械用輪胎」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 .03.23 日起至 105.12.22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54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投影機、銀幕等 5 組」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03.28 日起至 106.03.27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55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辦公桌、辦公椅、公文櫃及屏風」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04.01 日起至 106.01.30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56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五金日常用品」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04. 15 日起至 106.01.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57
旨:
外交部辦理「因公赴國外出差或返國述職人員綜合保險」(區分為不含歐盟申根地區之「一般險」及含歐盟申根地區之「申根險」)共同供應契約案已簽署契約,自 105.05.01 日起至 106.04.30 日止可供利用
258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回收再利用碳粉匣」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 .04.20 日起至 106.03.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59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毛巾」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04.29 日起至 106.02.28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60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車用電池」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05.12 日起至 106.05.1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61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公務機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06.02 日起至 106.05.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62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寢具」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06.07 日起至 106.04.30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63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印刷機原廠油墨、版紙及零配件」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06.28 日起至 106.06.27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64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冷氣機清洗保養」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0 7.01 日起至 106.06.30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65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電冰箱」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07.20 日起至 106.06.30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66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105 學年度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08.01 日起至 106.07.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利用
267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二手影印機租賃」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0 7.20 日起至 106.06.30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68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洗衣機」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07.27 日起至 106.06.30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69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傳真機」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07.29 日起至 106.06.30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70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105 學年度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學生暨幼兒園幼兒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08.01 日起至 106.07.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71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電腦週邊設備用品」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 .08.10 日起至 106.05.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72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電腦設備用品(商業電腦)」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08.10 日起至 106.05.09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73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飲水機」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08.12 日起至 106.07.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74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電腦印表機耗材」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0 8.10 日起至 106.08.09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75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傳真機及影印機耗材」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 05.08.26 日起至 106.05.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76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電視機」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09.07 日起至 106.07.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77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電腦設備用品(企業電腦)」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09.09 日起至 106.09.08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78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租賃影印機」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10.07 日起至 106.08.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79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公務車輛」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10.20 日起至 106.10.19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80
旨:
新北市政府修正「新北市政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281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襪子」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10.25 日起至 106.09.30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82
旨:
新北市政府修正各式投標須知範本(105 年 10 月第 1 版)
283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LED 字幕機及顯示幕」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 05.10.31 日起至 106.09.30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84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印刷機用油墨、版紙」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 05.11.01 日起至 106.10.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85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志工意外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 .11.07 日起至 107.11.05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86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公務車輛駕駛人力勞務工作委託外包」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6.01.01 日起至 106.12.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87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禮券(提貨券)」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1 2.01 日起至 106.11.30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88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車輛(汽車、機車)」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 05.12.01 日起至 106.11.30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89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中華民國政府採購卡』發卡等服務」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6.01.01 日起至 107.12.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90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保全(警衛勤務)」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6 .01.01 日起至 106.12.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91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油品」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6.01.01 日起至 107.12.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國防部暨所屬機關除外)、學校、國營事業利用
292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影印機」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12.20 日起至 106.11.30 日止可供各機關(國防部暨所屬機關除外)、學校、國營事業利用
293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車輛、機械用輪胎」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 .12.23 日起至 106.10.22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94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T5 燈具」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5.12.26 日起至 106.11.30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95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公務車輛」共同供應契約自 106.11.01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等利用
296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一年期國內出版之期刊(雜誌)」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6.01.01 日起至 106.12.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97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辦公用紙」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6.01.09 日起至 106.11.08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98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印刷設備」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6.01.20 日起至 107.01.19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299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辦理之「投影機、銀幕等 5 組」共同供應契約,自 106.03.28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300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辦理之「五金日常用品」共同供應契約,自 106.04. 01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301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辦理之「辦公桌、辦公椅、公文櫃及屏風」共同供應契約,自 106.04.25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302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辦理之「冷氣機」共同供應契約,自 106.04.27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303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辦理之「寢具」共同供應契約,自 106.05.01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304
旨:
外交部辦理之「「因公赴國外出差或返國述職人員綜合保險(包含『一般險』及赴歐盟申根地區之『申根險』)」」採購案,可自 106.05.01 日起可供各機關利用
305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辦理之「「公務機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共同供應契約,自 106.06.06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306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辦理之「106 學年度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自 106.08.01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307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辦理之「電腦週邊設備用品(商用電腦)」共同供應契約,自 106.06.05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308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辦理之「電腦週邊設備用品」共同供應契約,自 106 .06.26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309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辦理之「印刷機原廠油墨、版紙及零配件」共同供應契約,自 106.06.28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310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辦理之「回收再利用碳粉匣」共同供應契約,自 106 .06.29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311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辦理之「洗衣機」共同供應契約,自 106.07.01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312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辦理之「電冰箱」共同供應契約,自 106.07.01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313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辦理之「冷氣機清洗保養」共同供應契約,自 106.0 7.01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314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辦理之「傳真機」共同供應契約,自 106.07.14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315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傳真機及影印機耗材」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 06.08.15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等利用
316
旨:
新北市政府修正「新北市政府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106 年 8 月版)」
317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電視機」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6.08.23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等利用
318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電腦設備用品(企業電腦)」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6.09.08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等利用
319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二手影印機租賃」共同供應契約自 106.09.27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等利用
320
旨:
新北市政府修正「新北市政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106 年 10 月版)」
321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LED 字幕機及顯示幕」共同供應契約自 106.1 0.01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等利用
322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襪子」共同供應契約自 106.10.11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等利用
323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車輛、機械用輪胎」共同供應契約自 106.10. 23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等利用
324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電腦印表機耗材」共同供應契約自 106.10.06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等利用
325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租賃影印機」共同供應契約自 106.10.18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等利用
326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印刷機用油墨、版紙」共同供應契約自 106.1 1.01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等利用
327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辦公用紙」共同供應契約自 106.11.09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等利用
328
旨:
新北市政府修正各式投標須知範本(106 年 11 月第 1 版)
329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理「公務車輛駕駛人力勞務工作委託外包」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7.01.01 日起可供利用
330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理「車輛(汽車、機車)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自 106.12.01 日起可供利用
331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禮券(提貨券)」共同供應契約自 106.12. 01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使用
332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影印機」共同供應契約自 106.12.01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使用
333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警衛勤務」共同供應契約自 107.01.01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使用
334
旨:
新北市政府修正「新北市政府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106 年 12 月版)」
335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T5 燈具」共同供應契約自 106.12.20 日起至 107.11.30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336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一年期國內出版之期刊(雜誌)」共同供應契約自 107.01.01 日起至 107.12.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337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之「印刷設備」共同供應契約自 107.01.22 日起至 108.01.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338
旨:
新北市政府修正各式投標須知範本(107 年 3 月第 1 版)
339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毛巾」共同供應契約自 107.03.15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340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投影機、銀幕等 6 組」共同供應契約自 107 .04.03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341
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署「五金日常用品」共同供應契約自 107.04.09 日起可供各機關、學校利用
342
旨:
外交部辦理簽署之「因公赴國外出差及返國述職人員綜合保險(包含『一般險』及赴歐盟申根地區之『申根險』)續約 1 年案」,自 107.05.01 日起可供各機關利用
343
旨:
為因應台灣 (西部) 地區砂石原料供應吃緊,配合地方及公共工程等建設所需砂石,釋出庫存料源以供所需
344
旨:
各機關辦理 ISO 9000 、ISO 14001 系統之「輔導建制」和「申請驗證」案件,應分案分別招標一案,建議其適用範圍將職業安全衛生、資訊安全等二管理系統予以納入
345
發文字號:
旨:
各工程主辦機關於辦理電力 (水電) 工程招標,有關電器承裝業廠商基本資格勿再要求與台灣電力公司簽訂之營業契約並請檢附電氣工程公會當年度會員證書
346
旨:
因簽署 WTO 而須遵守 GPA 之規定,且因美國法院則判定不屬於再銷售目的之判例,固石油公司之煉油設備非為再銷售之標的,宜為原料等非加工物品
347
發文字號:
旨:
為防範大陸地區人民在臺非法打工,對機關可能造成之危害,請予清查並轉知所屬有關規範,適時防處
348
旨:
行政院統一發包及集中採購中心共同供應契約推動小組第 21 次會議結論,再次確認共同供應契約之訂購實務作業
349
旨:
政府機關進口關稅法第四十四條之貨物,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採購進口者,得以得標廠商為進口人辦理免稅
350
旨:
修正「海關變賣貨物及運輸工具處理程序」第三點及第五點規定
351
旨:
各級政府與金融或其他機構訂定長、短期借款契約,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352
旨:
修正「地方政府遴選代理公庫要點」
353
旨:
檢送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辦理九十三年度「九二一震災重建區社區營造工作」接受政府暨民間單位申請補助計畫要點
354
發文字號:
旨:
統包新建工程中有關公共藝術設置及其經費編列
355
發文字號:
旨:
訂定「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九十四年度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作業要點」
356
旨:
修訂「教育部補助縣 (市) 立完全中學資本門經費作業原則」
357
旨:
檢送修正後之「教育部補助縣(市)立普通高級中學及完全中學經費作業原則」
358
旨:
修正「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機構發展卓越師資培育作業要點」,並將名稱修正為「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發展卓越師資培育作業要點」
359
旨:
修正「教育部補助各縣 (市) 政府所屬教師研習中心所需設備經費作業要點」
360
旨:
修正「教育部補助辦理親子共學英語作業原則」
361
旨:
修正「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 (市) 政府推動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要點」
362
旨:
修正「教育部補助學術會議或活動審查原則」為「教育部補助學術會議及活動審查要點」
363
發文字號:
旨:
訂定「教育部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共同供應之採購作業要點」
364
旨:
公立學校,學校營養午餐之採購相關辦理事宜
365
旨:
修正「教育部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共同供應之採購作業要點」部分規定
366
發文字號:
旨:
訂定「教育部補助辦理僑民教育活動實施要點」
367
旨:
訂定「教育部暨所屬機關學校採購專業人員資格核定作業要點」
368
旨:
訂定「直轄市縣 (市) 政府及所屬中小學校辦理學校午餐應行注意事項」
369
旨:
檢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之「財物採購契約範本」第 15 條修正條文
370
旨:
修正「臺灣高等法院辦事要點」
371
旨:
有關政府採購法施行後,機關委任律師之相關疑義
372
發文字號:
旨:
關於行政機關依據規定將其權限之一部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並支付委託費用,其行為是否應適用政府採購法疑義
373
旨:
研商「建立工程仲裁配套機制」會議結論
374
發文字號:
旨:
因應工程材料物價上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相關因應措施,政風機構對於相關機關採購人員於執行業務採取之適當作法,應予以配合及尊重
375
旨:
函詢公家機關冷氣採購案有無受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限制規範
376
旨:
各機關辦理 ISO 9000 、ISO 14001 系統之「輔導建制」和「申請驗證」案件,應分案分別招標一案,建議其適用範圍將職業安全衛生、資訊安全等二管理系統予以納入
377
發文字號:
旨:
各工程主辦機關於辦理電力 (水電) 工程招標,有關電器承裝業廠商基本資格勿再要求與台灣電力公司簽訂之營業契約並請檢附電氣工程公會當年度會員證書
378
旨:
公告辦理「我國主要外銷產業提升競爭利基之研究」委託研究計畫招標事宜
379
旨:
訂定「加工出口區出租土地興建建物繳交完工保證金作業要點」
380
旨:
修正「經濟部補 (捐) 助民間團體推動商業發展活動審核作業要點」
381
旨:
訂定「經濟部委託台糖公司代辦關稅配額糖進口及銷售作業要點」
382
發文字號:
旨:
耀○企業有限公司因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及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處分案
383
發文字號:
旨:
訂定「交通部協助受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疫情影響之觀光產業復甦計畫執行要點」
384
發文字號:
旨:
減速墊之設置於「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或「交通工程手冊」中未有規範,地方道路主管機關應可本於權責依照政府採購法等規定採購設置
385
旨:
重申關於政府採購法執行之疑義,應先向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或交通部專責採購單位洽詢
386
旨:
訂定「花蓮縣政府受理民間團體申請補助辦理觀光活動作業要點」,並停止適用「花蓮縣政府補助觀光活動作業要點」
387
旨:
訂定「高雄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租用車輛提供公務使用應行注意事項」乙種
388
旨:
修訂「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購置醫療儀器及醫療儀器合作審核作業要點」,審核百萬元以上醫療儀醫療儀器合作案或醫療基金年度概算編列
389
旨:
高雄市政府所屬各市立醫療院所、中心衛生材料統籌採購審議要點
390
旨:
行政院衛生署所屬各機關(醫院)辦理採購產生之疑義,應先查詢工程會相關解釋函,如有疑問應填寫疑義內容向該署採購稽核小組洽詢,如仍有疑義,再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處理
391
旨:
公告本署八十九年度採購「醫藥分業藥品查驗登記效率民調案」未達公告金額第一次公開招標
392
旨:
公告八十九年度採購「文書科辦公室隔間修改及儲存櫃新作工程案」
393
旨:
公告八十九年度採購「電腦式甦醒安妮模型三十一組」公開招標
394
旨:
檢送臺南縣 95 年度補助稻穀、雜糧(高梁、玉米)服務到家運費計畫說明書
395
旨:
臺南縣 96 年度補助稻穀、雜糧(高梁、玉米)服務到家運費計畫說明書
396
旨:
辦理「和平鄉博愛村中─ 003、中─ 004 土石流特定水土保持區等二區長期水土保持計畫規劃」,規定限制招標廠商資格異議案
397
旨:
「農業推廣教育設施補助計畫處理規定」
398
旨:
修正「公糧稻米委託倉庫管理要點」,自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起施行
399
旨:
修正「公糧稻米委託倉庫管理要點」
400
發文字號:
旨:
訂定「營造業工地主任職類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
401
旨:
修正「無災害工時紀錄實施要點」第 4 點有關辦理單位之規定
402
旨:
訂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九十五年度補助中小企業改善機械安全設施作業要點」
403
旨:
為補助工會所房舍修繕之部分經費,訂定「補助工會辦理會所房舍修繕實施要點」
404
旨:
有關重大工程之定義及非屬重大工程者是否不得使用外籍勞工一案
405
旨:
修正輔助失業者參加提升數位能力研習計畫
406
發文字號:
旨:
訂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所屬職業訓練中心補助辦理青少年職能綜合培訓作業要點」
407
發文字號:
旨:
檢送修正後之「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作業要點」
408
旨:
公告「九十年度廢輪胎責任回收清除處理」專案計畫徵選須知
409
旨:
函詢零星工程類別疑義及其是否需申繳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案
410
旨:
函釋廢棄物處理工程採購之廠商資格疑義
411
旨:
函詢辦理一般廢棄物環境清潔勞務作業,未規範投標資格須領有清除許可證是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412
旨:
函詢辦理各路線路肩割草及邊溝積土雜草清除等勞務採購,未規範投標資格須領有清除許可證是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413
旨:
有關教育部為所轄國立臺北大學舉辦文康活動地點,在本院核定限制以中部地區為限前,業已擇定東部地區,並依採購法辦理相關事宜等是否不受溯及之限制表示意見一案
414
旨:
有關公教住宅標脫點交後如發現瑕疵,同意予以修繕,惟期限以點交後一個月內所發現之問題為原則,至處理程序上,興建機關需本於權責依事實認定是否屬交屋瑕疵,並需於短期內儘速處理
415
旨:
訂定「教育部暨所屬機關學校採購專業人員資格核定作業要點」
416
發文字號:
旨:
有關辦理工程採購業務人員,得否認定為「地方各級行政機關工程獎金支給原則」第 2 點所規定之「實際從事工程業務」人員
417
旨:
為補助民間團體辦理警政相關活動,特訂定「花蓮縣警察局受理民間團體申請補助辦理警政相關活動作業要點」
418
旨:
有關各級行政機關公立學校事務性、勞務性人力委託外包事宜
419
旨:
有關廠商之投標標封、標單、開標紀錄、監工日報表等文件,係屬採購文件,其整理及保管方式,應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420
旨:
有關廠商之投標標封、標單、開標紀錄、監工日報表等文件,係屬採購文件,應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421
旨:
為使預算管理函頒開源節流,「花蓮縣政府 96 年度預算執行節約措施」
422
旨:
修正「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並自九十三年十月一日生效
423
旨:
訂定「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 (捐) 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
424
旨:
修訂「縣 (市) 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
425
旨:
主計處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營建研究院辦理權數結構選查 108 項具代表性之材料及勞務為查價項目,因選查過程嚴謹、龐雜故難臨時變動將銅製品、鋁製品及碎石納入查價項目
426
旨:
就「便利商店禮券」共同供應契約所提憑證開立之核銷疑義
427
旨:
有關地方政府為應業務需要,在總預算案尚未完成審議前,可否於會計年度開始前先行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招標、決標及簽訂契約等程序疑義補充規定
428
旨:
說明 93 年度查核臺中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及各鄉鎮市公所辦理採購,發現之共同性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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