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操作手冊
法規動態
法規體系
法規位階
法規名稱
綜合查詢
法規異動
法規草案
訴願決定書
相關網站
:::
瀏覽路徑: >
相關實務見解
瀏覽人數:28163316人
相關實務見解
1
裁判字號:
107年訴字第 630 號
要
旨:
水質污染與否並非禁止於水庫釣魚之唯一考量,禁止釣魚之公告與追求維護水庫水質與營運安全之目的相符,並不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且釣客僅釣魚地點受限,對其釣魚行為自由之干擾影響非鉅,公告之手段與目的之間也無違反侵害最小之必要原則,與公告所追求水庫水源潔淨之重要公益相比,並無明顯輕重失衡,未違反平等原則及人民平等之權利。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