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相關實務見解
瀏覽人數:74779001人
1
裁判字號:
旨:
按發電機係藉由輸入機械能量以產生電能量,電動機則反是,不論何者,從能量輸入至能量輸出,通常均會有衰減現象,此係因為在能量轉換過程中會有銅損、電刷損失、鐵心損失、機械損失及雜散損失,此所以輸出之能量通常等於或小於輸入之能量。故依據能量守恆定律之自然法則,在無外接電能或機械能供予發電機之情況下,將因相關損失而造成產出之電能減少,因而耗盡蓄電池之電能。則專利申請人於說明書中認為其創造之發電機回儲充電之輸入電能量值,永遠大於蓄電池電能量之輸出值之說明,其內容實已違反自然法則,且就如何達成回儲之電能量值永遠高於蓄電池電能量輸出值一節,並未予以說明,僅以推測作為說明內容,缺乏操作方法與實驗數值,不足以證明發電機電能輸出值永遠大於蓄電池電能量輸出值者。因該項專利之技術內容既已確實違反能量守恆定律之自然法則,自有違審定時專利法第 21 條規定,不具專利要件。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