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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路徑: > 相關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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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土地是否符合既成道路之認定要件,應採取何種適當補償方式或是否確有漏未補償等情事,屬事實認定及行政裁量之問題,援引行政法院例判定系爭土地已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乃業務主管機關判斷餘地之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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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為簡化核定程序,縮短作業流程,縣(市)政府得授權所屬地政事務所主任決行地籍圖重測之地籍調查表等各項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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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旨:
機關公文,按公文程式條例意旨,係指機關處理公務之文書,包括機關致人民之公文,而不以機關間交換公文為限,電子公文之記載方式得依公文程式條例第 3 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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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旨:
關於行政機關回復人民陳情案件時,不論是以「函」或「書函」為之,皆符合公文程式條例之規定,而內政部營建署為行政院所屬之下級機關,乃應受其拘束,因此,內政部營建署回復陳情人之方式,係符合相關規定,自無違法可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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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公文程式條例第 2、3 條及文書處理手冊第 1 點所稱之機關,與行政程序法所稱之行政機關,其意涵及規範事項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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