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操作手冊
法規動態
法規體系
法規位階
法規名稱
綜合查詢
法規異動
法規草案
訴願決定書
相關網站
:::
瀏覽路徑: >
相關實務見解
瀏覽人數:46911374人
相關實務見解
1
裁判字號:
91年訴字第 1191 號
要
旨:
按註冊商標圖樣上之外文、圖形,與據以評定商標圖樣上之圖形及外文相較,二者外文部分有相同之英文字詞,且均置於易引起一般消費者注意區域,且二者皆將其中之一外文字母作舞動狀之設計;綜觀商標整體之設計,以具有普通知識經驗之購買人,於購買時施普通所用之注意,其外觀上有使人認係源自同一來源之聯想,而致混同誤認之虞,即足認構成近似之商標。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