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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路徑: > 相關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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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新北市政府依法定權限劃分有關教會財團法人設立許可、變動輔導、經常業務之督導、教會(堂)土地更名、教會(堂)財產處分之審查等事項予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執行
2
發文字號:
旨:
為辦理與國防事務有關之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訂定國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
3
發文字號:
旨:
各主管機關應速檢討現行有關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之規定內容有無逾越民法、中央法規標準法或其他相關法律及法律授權命令規定,如有,請刪除該等規定,或廢止該職權命令;如廢止該職權命令時,為利業務執行,得訂頒行政規則以為遵循;如係訂頒裁量基準行政規則者,於 90. 01.01 行政程序法施行後,應注意踐行該法第 160 條第 2 項發布程序
4
旨:
法務部就有關「彰化縣文化藝術財團法人設立許可準則」一案之意見
5
發文字號:
旨:
有關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管理之職權命令及行政規則,經檢討結果,如有牴觸法律保留原則者,應刪除該等規定,或廢止該職權命令。如廢止該職權命令時,為利業務執行,得訂頒行政規則,但其內容不得牴觸或逾越相關法律或法規命令,並不得就法律保留之事項為規定
6
旨:
法務部就「內政部審查內政業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第 5 點規定有違法律保留原則一案之查復書
7
旨:
函復南投縣政府報請備查之「南投縣建設業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之相關法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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