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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路徑: > 相關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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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參照矯正機關收容人戶籍管理作業規定第 7 點規定意旨,除有特殊情形外,戶政事務所應請收容人按規定程序申請辦理戶籍事項,而非逕予拒絕收容人辦理或請收容人向法院辦理,若戶政事務所遇有審核案件方面之疑義時,應本於職權查明個案情形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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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未成年人結婚或兩願離婚固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然未成年人得親自向戶政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或兩願離婚登記,毋庸由法定代理人協同代為行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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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旨:
關於結婚證書之證人簽名,可否以蓋章代簽名之疑義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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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民法第 985、988 條規定參照,重婚無效例外情形要件,必須是重婚雙方當事人均因善意且無過失信賴一方前婚姻消滅之兩願離婚登記或離婚確定判決而結婚者,始足當之;又離婚或結婚登記事項究否有無效事由,仍由戶政機關斟酌具體個案事實及證據,本於職權審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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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有關未婚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得否將原由未婚未成年人行使親權之特定事項委託由自己行使,及未婚未成年人之行政程序行為能力之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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