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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經法院拍賣土地,債權人逾 5 年始檢附證胡文件申請適用土地稅法第 3 9 條之 2 第 4 項規定並退還溢繳土地增值稅者,得否適用行政程序法第 131 條規定,應由機關本於職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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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旨:
關於托育機構限期改善期限之計算,觀諸私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20 條之文義,其改善期間係以本辦法施行之日起算,屬法律規定即日起算,而其始日應予算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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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行政程序法第 131 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3 條規定參照,人民對行政機關之公法上請求權時效,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於行政程序法新舊法適用上,可就相關情形,分別論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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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行政程序法第 131 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3 條規定參照,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人民對行政機關公法上請求權,如係「102 年 5 月 23 日(含)以前發生,且其時效並於 102 年 5 月 23 日(含)以前已完成」者,因新法並未有溯及適用明文,基於法律不溯既往原則,其已消滅公法上請求權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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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關於有線電視系統之收視費用審議結果之公告,若地方政府認為係實質之法規命令,則應依行政程序法第 157 之規定決定該生效之時點,至於,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業者要求消費者補繳調漲之差額費用,該補繳通知是否合乎有線電視系統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契約書範本及相關法令規定暨其是否有此追繳權利等,因涉及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規定之解釋,則應先建請徵詢各該主管機關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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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法務部就「金門縣政府函詢執行離島建設條例第 9 條第 4 項受理申請截止日期疑義」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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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商業登記申請辦法 98 年 3 月 23 日修正施行後,商業所在地有遷移情事者始有第 6 條第 4 款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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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本案在行為人不明,該違建地上物擅自興建、占用之行為人既已無法特定,應與行政程序法第 75 條「不特定人」情形相當,似得類推適用該條,以履行公告或刊登市政府公報或新聞紙程序代替送達後,依法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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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旨:
有關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新舊法規之適用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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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旨:
因應「公務人員考試法」之修正,經「研商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相關事宜會議」討論,擬具「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公布後 96 年及 9 7 年各項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適用法律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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