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相關實務見解
瀏覽人數:49476496人
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諮詢教師設置要點 (民國 107 年 07 月 05 日 公發布)
4
四、學校應遴選現職合格專任教師,參加教育部或本局辦理之課程諮詢專
    業知能研習。
    學校為辦理前項遴選事宜,應組成課程諮詢教師遴選會;其組織、運
    作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學校定之。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