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相關實務見解
瀏覽人數:27736846人
法規名稱: 噪音管制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修正)
違反第八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立即改善;未遵行者,按次處罰。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