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登記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時,主管機關登記完畢,應即用登記通知書通 知登記義務人。
船舶抵押權,得就建造中之船舶設定之。
遇有前條第一款或第三款情形而登記義務人死亡時,應由登記權利人檢具 登記義務人之死亡證明書申請註銷登記。
登記應由登記權利人及登記義務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向主管機關申請之。 由代理人申請登記時,應提出本人簽名之授權書。
因判決確定或繼承遺產之登記,應取具證明文件,由登記權利人一方申請 之。
政府機關或自治團體為登記權利人時,由登記權利人取具登記義務人之承 諾字據或他項證據,申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