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操作手冊
法規動態
法規體系
法規位階
法規名稱
綜合查詢
法規異動
法規草案
訴願決定書
相關網站
:::
瀏覽路徑: >
相關實務見解
瀏覽人數:45040691人
相關實務見解
法規名稱:
保險法
(民國 111 年 11 月 30 日 修正)
第 15 條
(財產上之責任利益)運送人或保管人對於所運送或保管之貨物,以其所負之責任為限,有保險利益。
法規名稱:
動產擔保交易法施行細則
(民國 104 年 12 月 17 日 修正)
第 4 條
依本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申請登記時,應檢具下列各項文件:一、登記申請書。二、由代理人申請登記者,其本人之委託書。三、登記原因之契約或其複本。四、契約當事人之證明文件。五、標的物有所有權證明文件或使用執照者,其文件或執照。六、標的物設定抵押權須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其核准文件。七、債務人無第七條規定各款情事之切結。前項各款申請文件,得依電子簽章法之規定,以電子文件為之。
法規名稱:
民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修正)
第 940 條
(占有人之意義) 對於物有事實上管領之力者,為占有人。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