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本會應組成工作小組,由本案執行機關派員擔任,必要時得邀請相關 局處派員協助。 工作小組得就本會督導及營運績效評鑑事項進行實地督導及查核,必 要時得邀請營運管理相關之專業人士參與,並將督導及查核結果向本 會報告或提請審議。 場館營運年度屆滿後,由工作小組先行進行書面審查,本會委員得就 審查結果進行實地審查,針對場館營運情形,辦理營運績效評鑑。 委員及參與績效評鑑考評工作之人員,對於營運管理廠商提送之資料 ,除公務上使用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評定作業後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