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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林口區公所辦理公共照明設備節能減碳補助作業要點 (民國 111 年 12 月 09 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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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向本所完成報備程序,並取得公寓大廈建築
    物使用執照滿一年之本區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申請人),
    得依本要點規定,向本所申請照明設備節能減碳獎勵補助(以下簡稱
    本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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