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補助補助金額計算方式如下:
(一)補助額度為滅火器核可數量乘以滅火器藥劑單價之半數。但不得超
過新臺幣二萬元整。
(二)前款滅火器核可數量,依公寓大廈各樓層地板面積之滅火效能值及
各棟建築物樓梯設置使用情形核算。但不得超過消防申報書之設置
數量。
(三)前款公寓大廈各樓層地板面積之滅火效能值,以每二百平方公尺(
含未滿)計算所需之滅火效能值;並以滅火器藥劑 ABC10 型滅火
效能值為三、滅火器藥劑 ABC20 型滅火效能值為五計算。
(四)第一款滅火器藥劑單價,依該年度新北市政府採購網公告金額調整
。
前項滅火器應設置於公寓大廈共用或約定共用部分且為申請人所有,
其藥劑有效期限少於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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