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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轄管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停車場使用管理要點 (民國 111 年 11 月 01 日 公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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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停車場開放時間:每日上午 8  時 30 分至晚間 10 時 30 分;除特
    殊情形外,非開放時間禁止車輛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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