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操作手冊
法規動態
法規體系
法規位階
法規名稱
綜合查詢
法規異動
法規草案
訴願決定書
相關網站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7742321人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辦理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要點
(民國 110 年 05 月 14 日 修正)
4
四、申請建購或修繕住宅補助者(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符合下列各款資 格: (一)須為已成年或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原住民。 (二)設籍本市並實際居住四個月以上。 (三)申請人或其配偶係房屋所有權人。
司法解釋
判例
裁判
決議
法律問題
行政函釋
訴願決定書
相關法條
歷史法條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