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眾陳情請願如非屬集體陳情案件者,由本府一樓服務臺值班人員引 導至聯合服務中心櫃檯受理,陳情人有情緒激動非理性者,櫃檯主管 人員應適時出面疏處安撫,並通知本府警衛隊(以下簡稱”警衛隊” )到場協助,另儘速通報該管業務主管機關派員到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