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法規動態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5959924人
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受理民眾申請閱覽抄錄複製檔案注意事項 (民國 109 年 10 月 19 日 修正)
12
十二、申請人違反前點規定者,機關得停止其檔案應用行為;涉及刑事責
      任者,移送檢察機關偵辦。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