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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 (民國 111 年 08 月 17 日 公發布)
第 15 條
外送平台業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
二、規避、妨礙或拒絕本自治條例規定之查核或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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