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5955665人
法規名稱: 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 (民國 101 年 04 月 27 日 公發布)
第 6 條
企業經營者對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提供消費者必要及正確之資訊,不
得有誤導或隱匿之行為。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