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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處理平面媒體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事件裁罰基準 (民國 112 年 06 月 08 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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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平面媒體違反本條例規定者,除依第二點規定之附表裁罰外,有關不
    罰、免罰及裁罰之審酌加減及擴張,依行政罰法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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