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操作手冊
法規動態
法規體系
法規位階
法規名稱
綜合查詢
法規異動
法規草案
訴願決定書
相關網站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37572228人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處理平面媒體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事件裁罰基準
(民國 112 年 06 月 08 日 修正)
4
四、平面媒體刊載內容違反本條例第五十條第一項規定,按違反則數裁罰 ,其計算方式如下: (一)內容不同者,分別論處。 (二)內容相同者,採累進方式論處。 前項則數,新聞紙按日核處;雜誌按期核處。
司法解釋
判例
裁判
決議
法律問題
行政函釋
訴願決定書
相關法條
歷史法條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