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76516104人
法規名稱: 新北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 (民國 115 年 06 月 24 日 公發布)
第 2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以下簡稱本局)。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