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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辦理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處理及鑑定原則 (民國 111 年 03 月 23 日 公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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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拆除重建費用補助者,應備具文件如下:
(一)申請書。
(二)同意書。
(三)本府核定文件。
(四)建物登記謄本。
(五)拆除執照影本。
(六)拆除工程前、後照片。
(七)切結書。
(八)其他經本府指定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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