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5681580人
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處理建築物外牆飾材附掛物或其他構造物掉落作業要點 (民國 109 年 02 月 25 日 公發布)
3
三、外牆物掉落案件由本局限期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委會改善或
    提具改善計畫,屆期未改善完竣、未提具改善計畫或未依改善計畫持
    續辦理者,得依建築法第九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