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請前點許可,應檢附下列書圖文件: (一)申請書。 (二)土地使用權利證明文件。 (三)經建築師簽章之基地現況圖、位置圖、平面圖、各向立面圖、剖面 圖及結構圖。 (四)其他必要之設備圖說。 前點第一項第一款之建築物,應另檢附經本府消防局審核通過之消防 設備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