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懸掛廣告旗幟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申請者應依核准內容、地點及方式設置。 (二)設置期間,申請者應派專人巡查管理,遇有傾斜、破損、脫落及有 礙市容觀瞻等情形,應立即派員修復或拆除,並接受執行機關督導 。 (三)設置地點如位於陸上颱風警報警戒區或強風特報區時,申請者應於 發布後四小時內自行拆除,俟颱風警報或強風特報等解除後,再恢 復懸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