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5746402人
法規名稱: 新北市建築管理規則 (民國 107 年 08 月 08 日 修正)
第 17 條
起造人應依本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向本局申報開工備查。
前項開工申請書件、內容及審查作業程序由本府另定之。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