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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建築法使用管理規定事件裁罰基準 (民國 111 年 04 月 29 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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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違反本基準附表所列違規事件,如有特殊情形者,得審酌違反行政法
    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所得之利益及受處罰者之資力
    ,依本基準附表酌予加重或減輕其處罰及延長或縮短限改期限,並均
    應敘明理由。
相關圖表: 附表一.PDF
附表二.PDF
附表三.PDF
附表四.PDF
附表五.PDF
附表六.PDF
附表七.PDF
附表八.PDF
附表九.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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