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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電腦設備安全及資訊機密維護管理要點 (民國 100 年 02 月 24 日 公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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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磁片、磁帶應直立放置,不可置地上,且不得加壓於磁片或磁帶
        上。媒體存放處應注意溫、濕度控制,及磁場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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