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北市政府為辦理依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第二次專案通盤檢討書)第二十點第二款規定申請提高林口工業區 容積率審議案件,以資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會審 議有所依循,訂定本審議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