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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社會住宅承租辦法 (民國 110 年 10 月 13 日 修正)
第 23 條
公辦社宅之委託經營者,每年應編製至少包含安全維護、清潔管理、設備
保養等相關報表或紀錄,報本局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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