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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民國 111 年 03 月 16 日 修正)
第 51 條
公共設施用地之容積率,不得超過附表三之規定。但都市計畫書另有規定 者,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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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圖表:
附表三公共設施用地建蔽率及容積率規定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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