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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都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 (民國 115 年 01 月 09 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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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更新單元不得涉及下列情形:
(一)位於非都市發展用地。
(二)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之擬定或變更。但符合本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一
      條所定情形,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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