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操作手冊
法規動態
法規體系
法規位階
法規名稱
綜合查詢
法規異動
法規草案
訴願決定書
相關網站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47142532人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新北市緊急傷病患救護作業準則
(民國 106 年 04 月 05 日 公發布)
第 11 條
救護人員依第六條所做之緊急傷病評估,應詳實記載於救護紀錄表,並視 病情需要,隨時重覆評估。
司法解釋
判例
裁判
決議
法律問題
行政函釋
訴願決定書
相關法條
歷史法條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