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操作手冊
法規動態
法規體系
法規位階
法規名稱
綜合查詢
法規異動
法規草案
訴願決定書
相關網站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46750516人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新北市處理無名屍體辦法
(民國 101 年 09 月 19 日 公發布)
第 5 條
各分局處理無名屍體時,應即比對失蹤、行方不明人口資料,並核對其與 無名屍體特徵是否相符,以判別無名屍體之身分。
司法解釋
判例
裁判
決議
法律問題
行政函釋
訴願決定書
相關法條
歷史法條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