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37557383人
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辦理當舖業申請籌設核發同意書作業要點 (民國 107 年 06 月 29 日 修正)
7
七、本局審查後辦理公開抽籤,訂定抽籤日期,通知符合第五點規定之申
    請人到場,並邀請本市當舖商業同業公會派員到場見證,由現場人士
    推派一人代表抽籤(籤內載明申請人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中籤
    者應立即核對身分並拍照存證,依規定發給籌設同意書;未中籤者不
    再另行通知,所附申請書及相關文件不予退還。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