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9431636人
法規名稱: 新北市義勇人員福利互助辦法 (民國 110 年 04 月 28 日 修正)
第 7 條
本辦法所稱受益人,除互助人喪葬互助外,為互助人本人。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