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操作手冊
法規動態
法規體系
法規位階
法規名稱
綜合查詢
法規異動
法規草案
訴願決定書
相關網站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49958555人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新北市各特種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執行注意事項
(民國 114 年 02 月 03 日 修正)
10
十、各基金依本要點第三十四點規定,應按月編製會計月報,除十二月份 會計月報應依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編製之相關規定辦理外,應於次月 十五日前分送主管機關、審計處、本府財政局及主計處。
司法解釋
判例
裁判
決議
法律問題
行政函釋
訴願決定書
相關法條
歷史法條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