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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各區公所耕地三七五租約業務考核實施要點 (民國 109 年 03 月 13 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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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績效考核項目,依附表一規定。
    考核中發現區公所缺失事項,除當場指正改進外,應將考核情形詳載
    於考核評分表(附表一)。考核結束後填具考核結果彙整表(附表二
    ),並函請區公所改進。
    區公所接獲考核結果後,應填具考核改進回報表(附表三)並函復改
    善情形。
相關圖表: 附表一耕地三七五租約業務考核評分表.PDF
附表二耕地三七五租約業務考核結果彙整表.PDF
附表三耕地三七五租約業務考核改進回報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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