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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受理自辦市地重劃作業要點 (民國 112 年 07 月 14 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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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重劃會依獎勵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造具出售清冊送請本府備查後
        ,重劃會應發給承受人產權移轉証明書,由承受人向登記機關申
        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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