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重劃會遭法院裁判停止執行或經其他情形而無法執行重劃業務時, 如重劃區內之工程因尚未施作或未完成前,致公共安全有立即危害 之虞,且情勢緊急,得由各工程主管機關依法辦理,相關費用應納 入重劃負擔。 前項相關費用應於該重劃會申請工程驗收前繳納完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