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77075449人
法規名稱: 新北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民國 114 年 10 月 15 日 修正)
第 2 條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四目所定之作業基金;以本府地政
局(以下簡稱本局)為管理機關。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