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77075450人
法規名稱: 新北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民國 114 年 10 月 15 日 修正)
第 13 條
本基金結束時應予結算,其餘存權益應解繳市庫。
回上方